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北京亦昭生物医药中试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二期)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和途径;
通过此链接查询或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KFVrGuGrVws58D25GI9IA?pwd=1234
,提取码:1234),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写好后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北京昭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院32幢一层
3、联系人及电话:林工18910660941
4、电子邮箱:346981401@sina.com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汇智大厦A座11层1103室
3、联系人及电话:王工010-6295355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单位、团体、学校、医院和村庄居民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而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自送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院32幢一层/北京市海淀区汇智大厦A座11层1103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2022年3月24日—4月7日)内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北京昭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