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对北京黑猪(京内)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北京黑猪(京内)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位于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清泉铺村、河湾村。建设规模为600头基础母猪的北京黑猪示范场,计划年出栏北京黑猪商品肥猪13292头。收购北京清泉湾养猪有限公司资产,改造现有养殖场,并与永宁镇河湾村、永宁镇清泉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采用两点养殖模式,对现有繁殖场整体拆除、新建,保留现有育肥场饲料间、猪舍并更新设备、新建洗消中心、堆粪棚、废水储存塘等。本项目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5.5万元,占总投资28.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居民、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或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BtfqEBE9JNheQ61quN-eg 提取码: 4k5d
查阅纸质报告书: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北京黑六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育种中心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清泉铺村西500米 联系人:李欢欢 电话:010-61790051 邮箱:56275714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