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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屯供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 第二次信息公示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423次 添加时间:2024-08-09

龙湾屯供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对龙湾屯供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湾屯供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市顺义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龙湾屯水厂一座,近期设计规模为0.8万吨/天,远期设计规模1.2万吨/天;新建输水管线10622m;配水管线10938m;水源井8眼。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居民、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hqKG_fAQ3m3L8jRCsT8Tg 提取码: y5bx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nUu2s3kTvWgbZrjyaA8Eg 提取码: fswq

查阅纸质报告书: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市顺义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10号7幢
    联系人:屈总  电话:15801346800  邮箱:zls10@syszkg.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22日。


顺义区龙湾屯供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1102 办公电话:010-6295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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